21世紀經濟報道 趙曉菲 北京報道
  MH370航班,一架從吉隆坡飛往北京,載有239人的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波音777-200型客機,3月8日凌晨2點40分,在越南胡志明管轄區突然失去聯繫。沒有求救信號,沒有目擊者,甚至沒有在雷達系統上留下任何痕跡……
  時間回到2009年6月1日,同樣是凌晨,法航447航班突然消失在巴西海岸外的大西洋上空。搜尋工作同樣迅即展開,但直到5天后,巴西空軍方纔在離海岸約1100公里處,發現乘客遺體、行李箱以及班機上的座椅等物。隨後關於客機墜毀原因的調查又持續了兩年多。
  而法航447航班的理賠工作則持續了更長時間。其中,主要的分歧點在於航空公司對每一位傷亡乘客的賠償部分,尤其在國際性的空難中,由於乘客國籍、理賠地等的不同,最終獲得的賠償也可能會相差很大。這些賠償,最終主要來自飛機投保航空保險的保險公司,主要險種包括機身一切險及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和戰爭、劫持險等。其中,恐怖劫機一般是一切險的除外責任,即便有特殊約定,保額一般也比正常保額低。
  據記者獨家獲取的消息,截至2012年11月28日,法航447航班數億美元的預估賠付額中,僅有機身險已經全額賠付9000多萬美元,乘客責任險已賠付2.67億美元,飛機製造相關產品責任險已賠付2300萬美元。
  “空難的理賠往往會持續很長時間,三五年,甚至七八年。”國內航空保險資深人士表示。
  當然乘客也會從自己購買了意外險、人身險等保險產品的承保保險公司那裡獲得賠付,這部分因為爭議較少,一般會很快得到賠付。
  航空公司賠償背後
  截至3月11日下午16:30,據和訊網統計,已有包括中意人壽、人保財險、人保壽險、人保健康險、安聯財險、陽光保險、合眾人壽、泰康人壽、平安保險、太平洋保險、弘康人壽、友邦保險、新華保險、安邦保險、信泰保險、幸福人壽、華泰保險、長安責任保險、英大財險、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中國人壽、中銀保險、招商信諾人壽、華夏人壽、工銀安盛人壽等公司排查到客戶在 MH370航班上,涉及客戶171人次(存在單人購買多家保險公司產品的情況)。
  這些產品均為個人或者所在單位自己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年金保險、團體意外險、健康險等多種商業保險產品。
  2009年,在法航447空難中,也有5名中國乘客在國內保險公司購買了保險產品,並因此迅速獲得了賠付。
  其中,一名在此次事故中失蹤的人保壽險客戶,於2008年購買了該公司“暢享人生”年金保險產品,保險金額為24萬元。根據條款規定,如客戶發生航空意外,將可以獲得40倍保險金額的賠付。最終,此遇難者家屬獲得了960萬元的保險賠付,成為中國保險史上賠付最大的個人保險賠案。
  中華聯合財險確認的兩名“世紀出行”意外傷害保險客戶和太保財險兩名“卡式君安行意外險(07版)”客戶的受益人,也分別獲賠50萬元。
  而來自航空公司的賠償則往往拖延很長時間,甚至會引發多起訴訟。
  記者查詢當時法國媒體的報道獲悉,法航447空難發生後的兩周,法國航空公司首先通過為公司承保的保險公司——法國安盛保險集團(AXA),先行賠付每名遇難者家庭1.75萬歐元。
  法國安盛保險集團相關負責人隨後稱,法航的空客A330客機上了多個保險,法航將獲得總計6740萬歐元的理賠金。其中每一位遇難者的賠償金額確定在 11.6萬歐。
  國內一位航空保險人士告訴記者,這可能是法國安盛一家提取的賠償準備金,據其回憶,所有承保保險公司提取的賠償準備金大概是7億美元。
  根據當時法國媒體的報道,安盛是承保法航447航班空中客車A330-203客機的主承保商,分擔整個保險份額的12.5%,承擔同等賠付責任的還有美國國際集團(AIG),其次是全球最大的航空險承保公司Global Aerospace (7.5%) 以及德國安聯保險集團(Allianz)。
  關於航空公司一般投保的險種,國內某大型保險公司負責航空保險的特險部人士介紹,機身一切險及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和戰爭、劫持險是國際上比較常見的三種航空保險,國際航班3種一般都會投保。其中機身一切險及責任險保障的範圍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飛機本身發生的損失或者損壞,一部分是乘客人身傷害或貨物的財產損失。
  飛機本身的保額主要依據飛機的價值設定,“比如此次馬航波音777-200型客機新機的價值是1億500萬美金,那麼其保額,大概就是考慮折舊後的價值。”上述人士表示,但是,保險費率,針對不同的航空公司,不同的飛行區域等因素,差別較大。
  乘客責任險則主要按照每個乘客一個最高賠償金額的原則設定,超出部分由航空公司自行承擔,但一般最高保額都會很高,足以覆蓋賠償。
  同樣,2013年7月6日,韓亞航空公司的OZ214航班(波音777型客機)在美國舊金山國際機場降落時墜毀並起火燃燒,其中兩名持有中國護照的女性乘客在客機失事事故中遇難。
  根據韓國金融委員會發佈的消息,LIG共買有23.8億美元的航空保險,其中飛機保險1.3億美元,事故責任賠償限額22.5億美元。當然這是最高保額,並不是最終賠付的額度。
  管理韓國保險業的韓國金融監督院曾預計韓亞航空的保險公司將總計支付約1.76億美元,其中1.31億美元用來更換飛機,4450萬美元用來賠償乘客和舊金山機場。
  訴訟仍在繼續
  針對乘客的賠償,據參與韓亞空難理賠前期法律咨詢的郝俊波透露,韓亞航空起初計劃按照《蒙特利爾公約》對乘客進行賠償,並先行賠付1萬美元。
  《蒙特利爾公約》規定,不管有無過錯,承運人必須對旅客的人身傷亡承擔賠償10萬歐元特別提款權,承運人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如果旅客的人身傷亡是由承運人的過錯造成的,則承運人承擔的責任無限制。
  2009年12月30日起,《蒙特利爾公約》中的10萬歐元的特別提款權提高至11.31萬歐元。
  根據《蒙特利爾公約》,國際乘客可以在居住地、最終目的地、購票地、航空公司總部所在地以及航空公司主要營業地點選擇索賠。公約締約國包括100多個國家,也就是說在一般的國際空難中,每位遇難乘客至少可以獲得的賠償是11.31萬歐元。
  “但是,正是因為國際乘客可以在多個國家索賠,而每個國家相關的賠償法律有很大差別,導致每個乘客最終獲賠的賠償不同。”郝俊波表示,因為美國是判例法國家,對空難遇難乘客賠償額度一般比較高, 所以乘客傾向於到美國索賠。
  法航447空難乘客的索賠也因為這一原因持續多年。其中的插曲之一是,2010年法航447航班的一名巴西遇難女乘客的家庭,獲里約熱內盧法院判決將得到100萬歐元的賠償,這是空難後關於乘客賠償問題的第一起法律訴訟,這一訴訟打亂了法航原先計劃好的以和解方式賠償的程序,儘管後者進行了上訴。
  韓亞空難絕大部分傷亡乘客目前依然正在美國進行訴訟。
  記者獲得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11月11日,韓亞空難的機身險應賠付額1.075億美元,已賠付1.045億美元,乘客責任險部分僅賠付了2400萬美元,而預估賠付也將過億美元。此外還有飛機製造相關產品責任險等險種的賠付也尚未進行。
  (本報記者趙萍對本文亦有貢獻)(編輯 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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